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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1日 星期三

充耳不聞、視而不見、隱匿不報、見死不救! -學校是叢林,還是煉獄?

20110921人本教育基金會記者會新聞稿
充耳不聞、視而不見、隱匿不報、見死不救!
-學校是叢林,還是煉獄?
壹、學校成了煉獄,並且是現在進行式!

某特殊學校在這兩年,爆發了多起校園生對生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本來「爆發」是個調整體質的機會,但是學校所有的動作都是在外界逼迫下進行,已經失去自我檢討與調整的功能,沒有主動要求外界提供資源以改變現況,進展十分有限。
在性平調查報告中,小六學生紛紛表示「我不想講以前發生的那些事,因為有人會打我,雖然他們可能不知道是我說的。我怕說出來的話,會和學長打架,他下午放學後在操場遇到我,對我比中指和做愛的手勢,我不理他,而且我担心他會打我。」「◎◎告訴我,等我畢業去中學部,中學部所有的人都會找我、打我。在學校曾經被人欺侮過。但是告訴老師都沒有用。」這些孩子總是提到打,在受侵害時,他們如果不從加害人,就會被打。當他們說怕被打時,就是在說:好怕到了國中部還要被侵害。
對於小學部畢業的受害人要進入中學部就讀,學校沒有採取任何有效的預防措施,使得提心吊膽的新生在開學第一週便開始受害,包括洗澡被偷窺、在宿舍被摸屁股,讓我們不得不忍痛揭發此案。

貳、校園性平事件叢生,係結構性問題,已非單一個案

根據統計,兩年內爆發的128件性平事件中,有六成的案件係在現任校長任內發生或持續進行;事件的受害人有38人,行為人有38人,約佔全校學生人數的四分之ㄧ;38名行為人中至少有12人曾經是受害人;被移送法辦者至少7人,有1人在押中。行為地點更遍及學校的教室廁所宿舍浴室圖書館校車上,以及老師家、學生家、火車上。其中發生在校園裡有39件,宿舍50件,校車上31件,也就是校園(含教室、廁所)佔3成,宿舍(含寢室、浴室、廁所)佔4成,最離譜的是:校車上竟然佔了四分之ㄧ。(附件一)學校到底怎麼了?分述於下:

一、學校被動通報、被迫調查
該校9597年度共通報9件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平均一年3件;但在9811月,監察院彈劾3名不通報的校長及主任後,學校於98年度通報了6件;9911月,我們到學校拜訪,要求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組專家小組展開調查。校長得意的說學校已經「大量裝設監視器、把身心障礙廁所上鎖、在宿舍門口掛鈴鐺。」接著問:「家長道歉後,還要調查嗎?」在我們施壓下,學校不得不組專家調查小組、啟動調查程序。在調查小組陸續查出多起知情不報的案外案、緊盯學校務必依法通報的同時,新的案件仍持續發生,99學年度通報之個案量竟然破百。

二、罔顧基本人權的叢林生活,所有人都是受害者
根據調查,許多學生自幼便住宿,睡的是大通舖;洗澡時,浴室沒有門,只有浴簾,並且還被要求不能拉上,非但沒有隱私,常被偷窺,冬天更冷得發抖;睡覺時,甚至會被宿舍管理員或學生幹部掀棉被檢查。這些孩子從小就過著沒有「人我界線」的生活,而學校的性教育課程,也沒有教會孩子如何保護自己、不傷害他人。某男童甲自幼住校,小二開始遭到學長性侵,到小六時已有至少8名學長、同學侵犯他。而:
1.侵害甲男的同學A在小二時,即被宿舍管理員發現在浴室被學長性侵害,宿舍管理員沒有通報;A也曾在校車上被學長性侵害,可是當他告訴導師時,導師說:「他很好,你很壞!」當他告訴宿舍管理員時,管理員說:「不聽,我不想聽!」學校非但不通報,也沒有通知家長。等家長多年後被通知退宿時,已經事態嚴重,A被移送司法偵查。
2.侵害甲男的學長B,在國二時就被學長性侵,高一時在宿舍又被學長
及同學性侵,學校仍是不通報、也不通知家長。B曾兩度向生活輔導
員反應:有學長帶A片至宿舍房間輪流播映,生活輔導員說:「知道了,這是秘密。」沒有立即制止,也沒有通報。後來B生發現宿舍管理員也在自己的房間看A片。
3.甲男表示,曾向宿舍管理員及老師反映某同學上他的身體,卻沒有下文。某日,某國中女生在校車最後一排座位上,被集體性侵而大聲呼救。甲男聽見後,立即從校車前方跑去中間找隨車員求助,沒想到隨車員的回應竟是「回去座位坐好,不要管!

三、充耳不聞、視而不見、隱匿不報,讓學校成為煉獄
例如:
1.有目擊性侵學生投訴,導師告訴當事人不可以做,卻沒通報。導師說:
 「我覺得他們是在玩鬧,那些孩子可能對我們認為嚴重的事情覺得是好玩」。
2.導師的學生輔導紀錄寫著「今天某老師告知:該班學生透露○○在車
上被六年級◎生抱抱及親嘴。經調查確有其事。處理方式:通知家長」
老師依然沒有通報。
3.某教師助理員工作日誌記錄某生在專車上親吻女生,生教組長也在日誌上蓋章了,還是沒有通報。
4.甚至連行車日誌上都寫了「◎◎強暴○○,○○很害怕」,訓導處一樣不通報。
5.有孩子說:「四年級時,我想把□□在校車上發生的事告訴宿舍老師時,可是他不想聽我說。五年級時也把這種事告訴導師,導師有聽我說完,但是導師覺得□□是好學生,所以不相信。 」「如果我看到別人正在做類似的事時候,去告訴老師,可是老師都不管。」
6.有孩子說:「宿舍老師看到我們在浴室××,有叫我們去罰站,導師叫我們去表演給她看。」但學校還是不通報。
7. 有孩子說:「我看到調查小組的老師來很高興,因為我覺得老師幫我很多,其他的老師都不聽我說的話。上個星期四晚上,我本來和○○睡
一起,宿舍老師叫我睡遠一點,我不聽,他就打我又踹我肚子,我覺
得好痛,這件事我告訴爸爸了,可是生教組長和導師都不相信我說話。我怕告訴你們這件事之後會被老師處罰。』
8.生活輔導員說:「曾同一天在校車上看到數起事件,告訴宿舍管理員,但他說是小事,叫我不要記錄。」「沒有人告訴我們性平事件要通報。」
如果說學校是煉獄,製造煉獄的手難道不就是這些師長的手?

四、學校不僅不作為,還要掩蓋真相!
例如:
1. 學校被動不作為也就算了,還要遮掩、淡化事實。某件宿舍性侵事
件沒有組調查小組,由生教組長調查,該案以雙方合意結案,而組長調查時由此案得知另一性侵案,並由導師通知受害家長,但性平會的調查結果通知卻變成了性騷擾。
2.98學年度的6案明明都沒有組調查小組,學校在今年6月報給立委及
教育部的一覽表卻謊稱都有組。有不知情專家被學校找來徵詢意見,之
後卻被學校拿來背書稱:「議決98學年度校園性平事件無重啟調查之必要。」學校不敢啟動調查倒底是在怕什麼?或者說,學校堅持不調查是因為沒什麼好怕的?
3.校長在立法院報告時,口口聲聲說宿舍管理員人手不夠(聲稱只有12
人,實際上連同生活輔導員有20人),既然如此,為什麼還把人力長期挪去當教師助理員?如果宿舍管理員、生活輔導員的認知及管理不足,沒有把性平事件紀錄下來報告主管,又有什麼用?即便記錄了也報告了,學校仍置之不理,又有什麼用?
4.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不思檢討改進學校的教學及行政管理效能,反而把矛頭指向調查小組過於認真,查出滾雪球般的黑數,一度打算新案都不要邀請校外成員,以免再度衍生案外案。家長會長堅持要有外聘成員調查才會客觀公正,竟被性平會決議拱出來擔任調查小組成員。
5.家長在接受調查前,連續接到兩通生活輔導員的電話,叮嚀「問什麼都答不知道。」生輔員究竟如何知道調查時段,而能事先打電話關說?
6.有導師屢屢以避免二度傷害為由,不願意班上學生配合性平調查。我們不知道她是出於對法律的無知,還是要掩飾自己的無能或事實?

五、性平調查應該是保護的開始,然而在煉獄卻不是
例如:
1. 某受害學生於性平調查時說:「我不想講以前發生的那些事,因為有人會打我」事後果然被學長比中指及拉衣領打,然而校方卻不知情。
2. 某入學就被性侵的國中新生,到隔年4月底才被發現長期受害,訓導主任對家長說:「孩子還在成長,管理上沒辦法面面俱到,我沒辦法百分之百負責。」6月初孩子再度在宿舍受害時,訓導主任說:「我們會加強宿舍管理,宿舍已有改善,但不能保證不會再發生事。」
3. 76名當事人中,直到現在只有兩人得到專業心理諮商及處遇協
助。多次受害的女學生說:很害怕上學,住在宿舍還是會作惡夢。家長
苦等不到專業心理師協助下,只好自行帶去醫院就醫,服用抗憂鬱劑及
安眠藥。

叁、學校各項管理與教育問題

 一、聽障班導師竟然不會手語
    不會手語的新進特教老師也可以擔任聽障班的導師。也有擔任5年聽障班導師受邀至少年法庭協助班上受害學生接受調查時,竟然無法以手語溝通而被撤換,我們很難想像日常教學到底要如何進行?該師怕聞汗臭味、禁止學生下課去打球外,還會任意打學生頭,對於該班除了一位多重障礙學生外,幾乎全部淪陷,我們也就不意外了。

二、大鍋飯IEP,沒有專家參與,毫無特教專業
    「個別化教學計畫」會議全校學生同時開,全班家長圍桌一起開!這種大鍋飯式的IEP會議,完全不顧當事人隱私、看不到教育專業,只是形式上虛應故事罷了。

三、顧教師飯碗,不顧教學品質
     由於該校中學部的辦學品質無法吸引聽障學生前往就讀,擔心減班裁員,因此近年來大量招收中重度智障生。但中學部原有老師的教學經驗及專長是聽障,根本無法因應變革。

 四、特教學校竟然犧牲特殊生的受教權、優先照顧一般生!
    6年前,新成立體育實驗班招生不足,學校不徵詢學生及家長的同意,就大喇喇的把特殊生排進專收一般生的體育實驗班湊數。至於實驗班導師不是特教老師、不會手語也無所謂。

肆、學校長期有問題,教育部中辦卻不動如山

該校3年前發生老師長期猥褻學生、被同學錄影事件,學校以老師有精工專長、比賽得過獎,且上有高堂老母要養,所以遲遲不解聘,完全無視於女學生自殘及焦慮,我們聲稱要去校門口拉布條抗議後,學校才決議解聘。
學校的充耳不聞、視而不見、隱匿不報,並不是這幾年才有。早在多年前,就有受害女學生多次寫紙條及週記向導師求助,都遭置之不理。我們以學校廁所沒有緊急求助裝置及導師知情不報為由提出國家賠償訴訟,經最高法院判決國家賠償定讞,成為首件校園生對生性侵事件的國賠案例!殷鑑不遠,學校卻沒有得到任何教訓,難道是因為教育部疏於向相關當事人究責、求償,導致學校不痛不癢,繼續無感嗎?
我們從去年10月受理申訴,11月拜訪校長,未能促使學校正視問題後,於1214透過立法委員陳節如召開校務協調會(附件二)。會前,我們把發言文件(附件三)交給次長陳益興,希望教育部能重視此案。半年間,性平事件像滾雪球般爆增,到今年6月陳立委召開第二次協調會時(附件四),總數已達51件。我們質疑教育部未能落實執行特殊教育法的評鑑業務,導致學校的教學及行政管理弊病叢生,教育部中辦卻以「沒有評鑑指標」為由,表示礙難執行。我們不得不於6月中旬再向教育部提出檢舉,迄今已逾三個月尚未看到結果。
然而,學校的教學再差、IEP再混、管理再亂、辦學再爛,也不會有人監督、評鑑,因為中辦說:「沒有特教評鑑指標。」似乎用這一句,就可以保障中辦可以毫無作為。

伍、與其靠學校亂舞,不如專業團隊接管

從學校的處理反應模式,我們看不出他們對自己的責任有所意識。當性平事件叢生,在外界監督下,校方再也藏不住知情不報的事實,當被追究懲處時,有主任說:「做錯事的是學生,為什麼要處分老師?」原來,連要把吃案的教職員被移送考績會,都有人為同事打抱不平。
當家長要求學校提供安全的住宿環境,並對學校的說法無法接受而揚言「如果學校不好好處理,要自行處理(找媒體)。」此時,從該案事發後從未出面、亦未打過電話、也更沒有請主任轉達過關心的校長,立即驅車前往學生家中安撫。難道校長的責任界定在阻止事件上媒體嗎?而校長向該家長表示「每天」要載受害學生上下學,遭家長婉拒。然而校長竟還對外宣稱有此苦勞,連教育部長吳清基都跟校長握手說:「你辛苦了!」
而當調查小組向訓導主任要資料時,主任竟說:「調查小組不能涵蓋所有指揮權,只要校長批示同意,我就可以給……」「要校長同意,才可以給你生輔員報告。」校方這種態度,又如何能依靠他們整頓校務。
    教育基本法第8條明文:「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特殊教育法第1條:「為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均有接受適性教育之權利,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增進服務社會能力,特制定本法。
    每個孩子都有權利要求國家提供安全的教學環境及適性課程,一個自許為文明的國家,對於弱勢學生的教育理當有更多的關注與監督。如果讓孩子離開學校時帶著一輩子的傷痛,學再多的國文、數學又有什麼用呢?如果政府每年耗資一億五千萬元以上,聘用178個大人,照顧340個孩子,還不能讓孩子平安回家,請問:到底又是誰失明、失聰、失智、失能、失格?
為此,人本教育基金會要求:
一、教育部應立即撤換校長、指派專業團隊接管學校、向全校學生及家長
    公開道歉。
二、教育部應立即引進心理師及醫師、社工師團隊,定期協助受害人及行
    為人心理復建,以確保所有當事人得到應有之諮商、處遇或治療。
三、  教育部應積極追究中部辦公室及學校相關人等之行政責任。
四、  教育部應全面檢討特教政策,並依特殊教育法實施評鑑。
五、  各級法院在受理該校學生涉及之性侵事件時,懇請考量此非單一個
     案,而是整個校園結構性失能所致。我們何其忍心讓孩子一人承擔
     所有成人的過錯?

附件一:案件統計表。
附件二:20101214○學校校務協調會議結論。
附件三:20101214○學校校務管理協調會人本發言稿。
附件四:20110610○學校性侵案處理進度及方向座談會會議結論。

新聞聯絡人: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     馮喬蘭  手機:0928-314293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928-314293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人本教育基金會工作委       手機:0933-620332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933-620332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2011年6月14日 星期二

“考試”部長吳清基請下台!! 十二年國教要「教育」,不要十八變的考試花招!

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2011.6.14

考試部長吳清基請下台!!
十二年國教要「教育」,不要十八變的考試花招!

針對各界反對「12年國教採計在校成績」的聲音,教育部在13終於提出了新的調整方案,但調來改去,萬變不離其宗,終究還是假免試,真考試,按新方案今年入學的國中生在校要參加2次普測1次會考,免試招生報名人數太多時,可參考會考成績

目前的基測也不過三年考一次,新方案則是每一年都要全國檢測一次,最後一次國三的全國會考還要跟升學掛勾,這種連庶民都知道會更惡化升學壓力的事,似乎只有教育部始終搞不清楚。

會這樣,我們認為跟吳清基部長根本就是一個考試部長,而不是教育部長有關,考究他從台北市教育局長到教育部長這些年來的重大政績,無一不是跟更深化考試歪風、強化升學壓力有關:

1.    擔任台北市教育局長時,執意違法強行推動一綱一本、自辦北北基號稱是要降低升學壓力,但骨子裡,卻是更搞升學競爭鎖城政策,弄得各公立高中不斷角逐天花板分數各縣市的考生得早起赴京趕考、而在地的考生為爭取第一志願,也有許多人放棄北北基的錄取機會,再戰第二次基測;多辦一場北北基,我們的教育經費就要多花4500萬的組題費用

2.    擔任教育部長後,不能堅守法令、端正教育歪風,依舊秉持就地違的惡習,縱容台北縣(新北市)違背課綱時數,假實驗之名強行推動活化課程,讓台北縣(新北市)的國小全面增加3小時的英語及閱讀課程,帶動縣市競爭,讓許多縣市蠢蠢欲動,企圖將英語課程提早到小一開始上。

3.    維護菁英主義、鞏固明星學校的既得利益,不肯推動全面免試的12年國教,硬要保留三成(目前改為二成五)的特色招生讓升學考試的壓力繼續在國中蔓延;為因應各明星學校的特色生,補習業磨拳霍霍,準備推出各種特色加強班,顯然補習業會更加蓬勃發展,國中生的升學壓力也將更沉重與複雜。

4.    要保留三成(或二成五)特色招生,繼續搞升學競爭也就算了,還要死抱北北基的鎖城模式,全國要分為十五個考區,限定擇一地考試,光是從全國一份基測題目的費用,變成15個考區15個組題費用,教育經費要多花多少錢在考試上?

5.    不肯花心力、投入資源改善各地高中職的就學機會及教學品質,只想透過入學方式的改變,偽裝要推動12年國教,當教育部說:報名人數少於學校招生人數可以以「登記入學」全額錄取時,聽起來好像真的可以不用有任何篩選就可以入學了?但這會是一所大家想去的學校嗎?當有台東校長指出,台東縣長濱鄉到台東市有90公里,沿路只有1所成功商水,台東縣池上鄉到台東市有50公里,只有關山工商時,請問這樣的12年國教就學機會均等嗎?

吳清基部長不提升教育品質,不促成就學機會均等,不打破城鄉差距,不處理升學主義,說起來就是不肯辦教育,只肯辦考試。這樣的人擔任教育部長只能戕害教育、迫害學子,也讓真正的十二年國教永無見天之日,既然吳清基三改兩改改不好,只能在考試打轉,我們只能訴求「考試」部長吳清基下台,換一個辦教育的部長給人民!



相關連結:

人本批吳清基「考試部長」要求下台 教育部駁斥指控 

國中會考 教部:和升學脫鉤


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敬邀參與 5月5日校園性侵害國家賠償研討會


為了協助教育、社福、諮商、法律等第一線相關工作者更了解校園性侵案件的特徵與共通性, 提升處理與覺察的敏感度,55人本教育基金會與東吳人權學程將一起舉辦校園性侵害國家賠償案例研討會
歡迎關心這個重要議題的朋友們報名參加!






2011年3月9日 星期三

包庇就是危害! 請新竹市長立即處理新竹市立幼稚園不適任老師問題!

2011年3月8日記者會   照片來源: 新竹分會

2011/03/07人本教育基金會新竹分會新聞稿

包庇就是危害!
請新竹市長立即處理新竹市立幼稚園不適任老師問題

二月二十三日,人本教育基金會接到新竹市立幼稚園家長申訴,該班李老師疑似精神有狀況,常公然對家長抱怨受到園方迫害、電話被監聽,面對稚齡學童,習以恐嚇威脅方式管教,常以你再不乖我就要帶你回家當李老師的小孩』的話語驚嚇小孩。而當小孩吃點心打翻杯子、做勞作掉東西、午睡沒有好好睡..李老師也常常會將海報紙捲起抽打孩子小腿肚及腳踝,全班小孩無一倖免!

更誇張的是上學期末,李老師因為某位中班學童團體討論課沒有乖乖坐好,竟將他『倒吊』抓起,孩子驚慌狂叫,全班學童也都嚇得噤若寒蟬。事後家長追究,老師不但沒有反省,反而在課堂中詭辯,跟所有小孩說:「現在有一個問題發生了,老師請大家幫李老師的忙,就是呢,你們每一個都很重,老師常常都抱不起來,有時候抱不好李老師會滑倒去壓到你們,就會壓到你們的身上,對不對?還會把你們抱成什麼…顛倒,…上次我抱m童沒有抱好,m童就變成顛倒,…….

我要抱m童回位置,結果抱半天沒抱起來,m童溜下去了,就變成這樣倒著掛,就好像倒掛的蝙蝠,那一次你們都有看到,我要抱他有沒有抱起來?他就一直動一直動,結果他就滑下去了,他滑下去了就好像蝙蝠……

面對這樣不適任的老師,該班28學童已有2位轉學,剩下的26童有14個出現尿床、咬指甲、肚子痛等抗拒上學的焦慮反應。

家長沈痛的向園長尋求協助,園長回應:老師的狀況已經好幾年,之前他也說過被監聽、被作法、校方要迫害他,但家長向園方反應後都轉學沒人願意出面,我們也沒辦法處理,需要你們站出來。

當家長向教育處特前科求助,承辦人員表示:是那個…老師嗎?

顯然,不管是園方或教育處都早已知道李老師“有狀況”!

為了自己孩子,也為了未來其他孩子的權益,這班家長連署要求正式處理李老師不適任的問題,但申訴半天,園方的回應竟是:老師明年二月就退休,那就讓她轉調其他學校這樣以鄰為壑的建議;而負有督導之責的教育處特前科科長也表示:這是學校內部事務,不需召開教評會,也不需通報教育處

顯然,李老師的問題可以拖延十年不處理,不是沒有家長站出來,而是有責有權處理的人都沒有肩膀!

在校方推託,教育處包庇的狀況下,全班家長的申訴連署只換來:李老師請病假及事假至六月三十日」,換言之,李老師隨時可以回學校任教,沒有懲處也沒有輔導,接下來就看是誰家小孩倒楣了。--而這就是新竹市政府處理自己轄下市立幼稚園不適任老師的方式!?
這樣的處理,讓人深感心痛與憤怒,為維護幼教品質,保護孩子權益,我們嚴正要求:
一、新竹市政府應徹查新竹教育處特前科包庇縱容市立幼稚園戕害幼童身心之事宜,並嚴加懲處。
二、新竹市政府應查辦對幼童身心受害視若無睹的園長,並對其包庇不適任教師甚或要將不適任教師轉調他校,以鄰為壑的行徑,從嚴懲處。
三、依據幼稚教育法第11條及第21條,新竹市政府應立即解除李老師職務,評估其所需之輔導。如未經公正公開程序評估改善情形,則李老師不應回任教師。


新聞聯絡人:人本教育基會新竹分會主任  李慧貞              0921-846509      


《幼稚教育法》
11
直轄市、縣 (政府設立之幼稚園,其教師由各該政府派任。

21
幼稚園負責人、園長、教師或職員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視其情節,予以申誠或記過處分;其情節重大者,得解除其職務;如觸犯
刑法應移送法院依法處理:
一、虐待兒童摧殘其身心健康者。
二、供應兒童有礙身心之讀物 (包括電影、照片或其他視聽資料及器材)
    者。
三、供給不衛生之飲料或食物,經衛生機關查明有案者。
四、供應不安全之遊戲器材,經視導人員查明屬實者。
五、不按課程標準實施教學,致嚴重影響兒童身心者。
六、不遵守第十八條規定者。
七、違反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者。
幼稚園園長、教師或職員因有前項情事之一而受處分者,其負責人處一千
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聯合報~恐怖老師還不換,新竹人本批包庇
自由時報~變態管教 倒吊、脫光打屁股
中國時報~

蘋果日報~師抓幼稚園童倒吊 抽打

童嚇到尿床咬指甲 師請假受輔導

中央社~疑倒吊小孩,幼稚園老師遭申訴
公視~竹市幼稚園爆倒吊體罰,教育處介入